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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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很高興分享《神祕教義》第二卷中的精選篇章〈第四種族史〉,布拉瓦茨基於其中闡釋了發光的「中央太陽」這一概念。這段經文探討了宇宙、人類與意識被創造出來,以及靈性進化,並將東方神祕哲學與卡巴拉教義加以比較。第十頌。第四種族史。「[…]神祕哲學認為在黎明時期,『中央太陽』會發出創造之光—可以說,是被動地發出。因果性是潛在的。只在存有的活躍時期,它才會產生一股永不停息的能量流,這股振動的能量流,隨著其在存有的七重階梯上每下降一級,都會獲得更大的活力和力量。因此,我們便能理解在『創造』,或更確切地說,是塑造這個有機宇宙及其七個王國的所有單元都需要有智慧的存有—這些智慧的存有共同成為一個存有或創造之神,其已經有別於『唯一的絕對合一』,而後者與有條件的『創造』無關。[…]因此,即使是公開的卡巴拉教義也提到『中央太陽』,以及每個太陽系—包括我們所在的太陽系都有三個次級太陽。正如[…]《生活與宗教的新面向》,此著作深入思考並吸收了卡巴拉學者這方面的思想,並加以概述:中央太陽…對他們而言,[正如對雅利安人而言],是靜止的中心;是一切運動最終都必須歸於其中的中心。[…]以七個『存有界』體系來解釋或補充『七個太陽』的教義,其中,『太陽』是各界的中央天體,那麼,你就得到七個『天使界』,而其『天使眾』共同構成各界的諸神。[…]第三組—赤道太陽,將菩提與本我及末那識的較高屬性結合起來;第四組—我們可見太陽之靈, 則賦予人以末那識及其載體迦摩魯帕,即激情與欲望之身—這兩者是自我的兩個元素,由此發展出個體化的意識,即個人的自我。最後,是地球之靈以其三重一體構建了肉體,將生命之靈吸引於其中,並形成他的阿修羅身體。」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