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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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我们继续阅读《圣治》的第六章,作者伊曼纽‧史威登堡(素食者),其中探讨了我们内在与外在自我中拥有天堂之爱的重要性。第六章,这是圣治的一条法则,人必须靠自己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恶,并视其为罪,唯有如此,主才能除去内在人中的邪恶,同时也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恶。「有时,人思想的外在看上去与其内在具有不同的性质。这是因为生命之爱和围绕它的内在事物,在其下安置了一个副手,称为『对方法的爱』,并委托它留心察看,确保来自其欲望的东西不致显露。因此,这副手出于它长官,即生命之爱的狡诈,说话与行动都依照王国法律、理性的道德要求和教会的灵性要求,它做得如此狡猾巧妙,以至于也没有人看出他们实际上并不像他们所说与所行的那样,最终连这些伪装者自己也几乎分辨不出来。所有伪君子皆是如此。[…]对那些沐于天堂之爱的人,无论是思想的内在与外在,或是人的内在与外在,在他们说话时皆合而为一,他们觉察不到任何差别。他们的生命之爱,连同其中对良善的情感,以及由此而来对真理的领悟,就如同一个灵魂存在于他们所思、所言、所行之中。[…]由于欲望及其狡诈构成恶人的内在思想,这些欲望的快乐及其诡计构成他们的外在思想,后者与前者连结在一起,如同一体,因此可以推知,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未被移走,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净化。[…]唯有人参与配合,主才能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恶。所有基督教教会都接受的教义要点是:在领受圣餐前,人应当自我省察,看见并承认自己的罪,要藉着停止并弃绝邪恶,而悔改,因为这些邪恶来自魔鬼; 否则,他的罪不会被赦免,他必受咒诅。[…]」











